[释了幻]婚姻与佛法:婚姻的定义
发布时间:2023-05-12 10:39:05作者:念佛网
[释了幻]婚姻与佛法:婚姻的定义
第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成长的重要场所,从出生到婚嫁,另组家庭,“家”是生命的延续,是个人身心调和、价值观念养成的基础,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世界各民族及东西方宗教,都强调婚姻的神圣性,家庭的稳定性。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五伦”、“十义”,其内容仅家庭关系即占半数以上;印度婆罗门 虽一生的修行,但仍以居家期最长,强调家庭责任,家庭祭礼从出生到老死;犹太教的“摩西十诫”:教导人民“要孝顺父母”、“不邪淫人妻、偷恋人夫”等;佛教也很重视家庭关系,因此在《善生经》、《大宝积经》、《优婆塞戒经》等诸经典中,均有佛陀教导信众如何实践家庭伦理的记载。
现代人间佛教所提倡的,也正是以佛陀的人本精神,从自己家庭的人际关系、经济生活、家居生活等做起,健全家庭,建设人间净土。
一、婚姻的一般定义
婚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现在社会的共识,婚姻的一般定义是:婚姻,是指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并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是人们为满足两性生理、物质和精神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选择。
婚姻定义包含了三个要素,即:
(一) 婚姻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
(二) 夫妻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内容是性和经济的权利和义务;
(三) 夫妻和他们的子女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团体;婚姻是家庭的产生基础,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结果。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家庭与婚姻,它完成了许多的功能,诸如由合作分工而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与安全感、种族繁衍与性需要的满足、子女的教育与社会化、个人获得情感、心理上的归属感与寄托等等。
婚姻家庭是一种社会历史的现象。它并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体现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以我国《婚姻法》为例,它规定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第一,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成长的重要场所,从出生到婚嫁,另组家庭,“家”是生命的延续,是个人身心调和、价值观念养成的基础,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世界各民族及东西方宗教,都强调婚姻的神圣性,家庭的稳定性。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五伦”、“十义”,其内容仅家庭关系即占半数以上;印度婆罗门 虽一生的修行,但仍以居家期最长,强调家庭责任,家庭祭礼从出生到老死;犹太教的“摩西十诫”:教导人民“要孝顺父母”、“不邪淫人妻、偷恋人夫”等;佛教也很重视家庭关系,因此在《善生经》、《大宝积经》、《优婆塞戒经》等诸经典中,均有佛陀教导信众如何实践家庭伦理的记载。
现代人间佛教所提倡的,也正是以佛陀的人本精神,从自己家庭的人际关系、经济生活、家居生活等做起,健全家庭,建设人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