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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新白话版26

发布时间:2024-07-31 07:08:38作者:念佛网
安士全书新白话版26

“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

[说明]父子人伦,重于手足。兄弟不和,已成凶德;父子相背离,更是灭天伦。假如他人在这里,因为利己,使我父子隔离,骨肉猜疑。哀痛的父母,望着后代而感伤;满堂的儿孙,对着庭院而愧疚。

怎么忍心?怎么在理?所以古来的圣贤,爱敬自己的老人,推及到别人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幼儿,推及到别人的幼儿;必使家家儿女承欢,户户父母喜庆,而后我孝亲的心才安慰,而后我教子的念才安稳;不然,相互反目成仇,那不孝不慈也太大了。不和睦的原因,也有多种多样。不是因语言相斗,就是因钱财相关;不是因前后的父母,有偏憎偏爱的私心;就是因嫡庶弟兄,起了厚薄的分别。总之归结到利上,就是一个原因而已。所谓的小利,不一定是锱铢(最小的重量单位)的意思啊。纵然是家舍田园,比起父子的不和睦,那也是小了。若是因文字误解了内涵,恐怕有违帝君教导的深意。下附征事(一条)

诱子倾家(《丹桂籍》)

富人有叫徐池的,与徐八的住址相近,见他的房屋壮丽,千方百计想占有。徐八最初没有卖的意思,徐池就设计,引诱他儿子去赌博,结果使徐八败家,最终卖掉屋子给徐池。徐八非常愤恨,于是父子不和睦,愤闷而死。不久,徐池的三子五孙,都得重病。梦见他祖父说:“祸要来了!你记得先前得到徐八房屋的事吗?这是徐八作怪啊,他要告你到冥司了。”徐池害怕,祈祷县里的神庙。刚进庙时,见一乞丐,作出惊骇的样子,有人问是何故,乞丐私下说:“昨夜偶然睡在殿上,见有人手拿诉状,告徐池引诱儿子倾家荡产,不料徐池正好来祭祷,所以惊奇罢了。”徐池听了更害怕了,不到一年,徐池就病倒不起,家人死亡殆尽。

[按]因为觊觎别人的房屋,就设计陷害,带坏人家的子弟,离间人家的骨肉,必定使他人倾家荡产而后已,其心可以说阴险了!昔日江右的赵尚书,与省元的常某是邻居。常有美好花园,赵因此设计要求到手,常就作律诗一首,并把字据都送给赵,说道:“乾坤到处是吾亭,机械从来未必真;覆雨翻云成底事,清风明月冷看人;兰亭禊事今非晋,洞口桃花也笑秦;园是主人身是客,问君还有几年春?”赵得到诗后,归还字据不要了。比起徐池,可算是早知觉悟,转祸为福了。

“勿倚权势而辱善良”

[说明]权势在手,显赫固然容易,衰败也容易。当他显赫时,那侍候的人充满门庭,趋炎附势的如赶集市。偶然一句话,没有不奉命的。等到衰败的时候,那亲近奉承的都走了,受恩的如仇家,说真心的话,好像没听见。同样的一人,而势态炎凉,自古都是一样的。所以知道自己有权势,尚且不可以得意,何况倚靠别人的权势呢?又何况倚靠别人的权势欺辱善良呢?那因为善良而欺辱他,是罪过啊;况且又倚仗别人的权势欺辱他,是罪上加罪啊。贵有贵的权势,富有富的权势,官有官的权势,吏有吏的权势。权势不同,而倚仗权势却是相同,可以倚仗,就可以欺辱他了。所谓善,是恶的反义;所谓良,是区别贱的意思。善与良,都应当成没有可欺辱的一类,都应存有不屑欺辱的心。而非要用权势欺辱,看成凌辱庸流之辈的,罪又有不同了。下附征事(三条)

希旨诬良(《冥祥记》)

梁朝曲阿人宏某,家财巨富。去湘州贩卖木材,经营多年,才买到巨木编成几个筏,都是长五十多丈,世上罕见。当时武帝要在文皇帝陵上建寺庙,想购买名材,而宏氏的木材,正好运到南津。南津尉孟少卿,希望讨好朝廷,妄想被提拔重用,就搜取宏氏随身带的衣服财物,诬陷他是抢劫盗取的。又说:“造作超过规定,不是商人应当的。”于是没收他的木筏充公,对宏处以重刑。宏某临刑那天,要妻子多准备黄纸笔墨在棺材中,又写孟少卿姓名几十个,吞下去。刚过一月,孟忽然见宏某来索命,最初还抵抗逃避,后来只说饶命,吐血而死。凡是狱官,以及主书舍人,参与这件案子的,几个月内,相继死亡。皇基寺刚建造完工,就遭天火,柱木埋在地下的,都化成灰,没有余留。

[按]太过了!末劫的福德渐减,货物价值渐低啊。从梁朝到今天,不过一千多年而已,这时求深山中二十多丈的木材,已不可得,何况五十丈乎?总是人们越来越贫穷,那木材的遭遇斧头也越急,何况又加上地力的渐渐稀薄呢?隋唐以前,稻禾的穗,都长一尺多。而菜果的甘美,花卉的香艳,渐渐今不如昔。可叹啊!这种事理,书呆子有所不知,就是告诉他,又有谁信呢?

仆犬证赃(汇纂《功过格》)

柳胜,字平之,是卯金乡人。滥充官员,霸道乡里,性情贪恶,有点钱财,虽然是亲戚也不顾。正好有个殷述庆,来到这里,两人一同作恶,得到银子对半分。遭他们毒害的,没有不哭诉神灵的。不到半年,柳突然死了,死时七窍流血。没几天,殷也因恶病暴亡了,入敛埋葬偶然迟了一点,遍体长虫。柳有一老仆,忽然与一家犬,同一天死了。过了一夜,老仆猛地坐起,告诉妻子说:“我刚到冥间,见王者坐在殿上,下属传命很严。台阶下押过二人来,就是主人与殷某啊,拷打鞭笞,不忍看了。又叫下属取一本册子来,就是记录我为主人领钱的数目,而黑犬就是常随我出去领钱的啊,所以叫我与狗以为证。忽然,殿上呼喊:‘柳胜、殷述庆,押入地狱,不许赦免!’只放我回阳间,因为要借我宣示世人吧。”

[按]让他当权,已经是祸害大众了,何况又加上助纣为虐的呢?地狱的果报,固然难免了!

因辱致毙(谈公济述)

昆山角直镇的邱孟华,他外甥是邹寿,家庭不和睦。邱说:“不如依官法从事,也许可以羞辱他。”于是嘱咐他儿子圣时,报告官府,邹在堂上就挨打了。邹与圣时是表兄弟,见他用官势羞辱自己,非常愤恨,就发了狂病,后来又吊死了。过了三年,圣时得病,百药无效,忽然邹附在圣时身上,细说先前的事,并且说要用刀刺圣时。亲戚看他胁下,果然好像有伤痕,因此安慰说:“你现在已经死了,不能再生,不如用忏法超度你。”鬼说:“事情已报告东岳神,我也没办法,就要审案了,必须一起去。”不到一天就死了。

[按]这是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的事啊,我又对这事,访问他的亲友,与谈某说的一样。

“勿恃富豪而欺穷困”

[说明]富豪穷困,各有因缘。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都是由于过去世自己的原因。但就现在的境遇来说,那苦与乐是天渊的不同了!人处富豪的地位,应常存忠厚的心,危惧的想法,兢兢业业,常常哀怜穷困,才能增添自己的福。若是因为穷困可欺,从而去压迫他,驱使他,凌虐他,或用巧计笼络,或用重息盘剥,这其中的罪过不可问了。况且资财田产,反来复去,今天的荒烟杂草,就是当年的歌舞楼台,怎么肯定富豪就不转为穷困呢?那何不如早存厚道为好呢?

富豪的人,本想长期占据富豪的地位,可惜反而种下穷困的因。那错就在于不知因果,忘却本来了。《譬喻经》说:“智者思惟财物,不可久保。譬如失火之家,智者明知火势,火未至时,急出财物,舍虽烧尽,财宝全在,更修屋宅,广开利业。智人植福,勤修布施,亦复如是。愚惑之人,但知惜念,匆匆营救,不量火势,荡然灭尽。屋既不救,财复丧失,悭吝之人,亦复如是。”(大意是智者知道主次轻重,还能保全,愚人不知道,什么都没有了)所以知道不欺穷困,正是会保全那富豪啊。下附征事(两条)

不欺穷困(《感应篇注证》)

麻城县有一缙绅(做过官的),积累资金一千两银子,要赎回二十年前卖掉的产业。儿子才十二岁,知道后,问父亲:“得我家产业的共有几家?”父亲说:“大约二十多家。”又问:“他们得到产业,花多少费用?”父亲又把各种费用告诉儿子,儿子就缓缓说道:“这样赎回来,他们吃亏太大了。即使赎回来,必伤阴德。而且我们有银子,哪里担心没有田产?非要争取二十多家养命的产业吗?何况小家小户购置产业也艰难,我家得田产也容易。就算他们,用原价的银子买田,亩数只剩一半了。更何况银钱到手,容易花掉呢?”父亲沉默良久,说道:“我儿说得很是有理,只是墓旁的田产一十八亩,一定要赎,供祭扫用,其余就不必了。”儿子说:“真是这样,应当以现时的价格平买,不必按原价赎回。”父亲也听从。于是乡人感激,常在猛将小祠中祈祷。后来他儿子十八岁,就接连考中科举,被部司提拔为严州太守。有一天骑马过桥,马跳跃过河,忽然见空中猛将用手扶他,端坐桥旁,才醒悟到向来乡人祈祷的感应。后来享年八十多岁。

[按]按契约赎田,理由正当,似乎也没有损害别人。但这样小的年龄,却能推见到隐微处,理应受神人的敬重,福寿兴隆啊。

动人恻隐(《功过格》)

衡湘的梅公,最初是固安县令。有一天有内监官员,送梅猪蹄,请他帮忙追债。梅烹猪蹄,召内监来喝酒,并叫负债人来到面前,诃斥他,那人诉说贫困,梅责备说:“贵人的债,敢拿贫困推辞吗?今天一定偿还,慢一点,死在板子下面了!”负债人哭泣而去,内监好像有点心软的样子,梅又叫讨债人来,皱眉说:“我当然知道你贫穷,可是也没办法!赶紧卖你妻子与儿子,拿钱来。但我作为民众父母,怎么忍心使你骨肉分离,先宽限一天,回去与妻子告别,这一生不能相见了。”负债人不觉大哭起来,梅流泪,内监也流泪,不愿讨还了,于是毁掉字据。后来梅升迁到侍郎,功名特显。

[按]既不顺内监的嘱托,又不伤内监的情面,使一片贪暴的心,潜移默化了,那动机只在引发他不忍的良心罢了。

“善人则亲近之,助德行于身心;恶人则远避之,杜灾殃于眉睫。”

[说明]善人恶人,分明有吉凶二路。按气味说,就如香草和臭草;按品类说,就如枭鸟和凤凰。所以说:“近朱则赤,近墨则黑。”自然的道理啊。善人修的德行,亲近他,就有熏陶渐染的功效;恶人酿的灾殃,远避他,自然没有被牵连的祸害。从天子到百姓,没有不是把亲贤远奸,作为第一要务的,实在是由于观感赞助的力量,潜移默化人的性情居多罢了。善人不是一定要时时行善,但动静言行,对于恶自然就远离了;恶人不一定就是事事为恶,但语默举止,对于善也自然远离了。就如我要作一善事,救一穷人,放一生命,善人见了,必定多方赞成,认为这个举措必不能放过;恶人见了,必定无数阻拦,认为这件事情极其迂腐。说的人既已谆谆教诲,听的人能不跃跃欲试?我知道随着教诲转变的就多了!孟母教育儿子,一定要三次搬迁,是厌恶那里的陋习啊。圣贤尚且如此,何况庸人呢?岂只是人类,就是异类也是一样的。昔日华氏国有一白象,能消灭怨敌,人如果犯罪,那国王命令白象踩死罪人。后来象的住处被火烧掉,象就被移到寺院附近住。象听到比丘念诵《法句经》,念到“为善生天,为恶入渊”的句子,忽然惊悚,好像有所觉悟。后来再把罪人交给象踩,象只是用鼻子闻用舌头舔,不忍踩死了。王知道原故后,把象移到屠宰处,象见到屠杀,恶心又起。那么见闻的影响,能不重要吗?

见到善人,不只是自己应当亲近,就是教导的子弟,也应当亲近;岂只是教导的子弟亲近,凡是一切的亲戚知交,可以与他交谈的,都应当教导他亲近。见到恶人,不只是自己应当远避,就是教导的子弟,也应当远避;又岂只是教导的子弟远避,凡是一切的亲戚知交,如果能进劝忠言的,都应当教导他远避。为什么?善恶两条路,不容许并存。人如果不亲近君子,必亲近小人。由善入恶很容易,改恶从善很难。常见街头巷尾的小民,整天聚在一起,胡说乱道。有那酗酒撒泼,导致破家亡身的;有那好勇斗狠,导致破家亡身的;更有沉缅赌博,沉迷声色,导致破家亡身的。这些招灾惹祸的,抬眼看到处都是,究其根源,就是从二三知己开始的,一时高兴,辗转相互效仿而造成了,最初不料有那祸端就落到这样的地步啊。假使用亲近匪类的心,亲近善类;用结交匪类的财,结交善类;那么进德修业,转祸为福,就方兴未艾了!所以什么事不是这样呢?那么用父母妻子很爱的身家,不思谨慎保守,白白供给匪类破败,实在可以痛惜!这样与其悔在事后,不如慎在开始啊。下附征事(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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