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尊法师:中观宗“不许诸法有自相”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0-29 10:00:41作者:念佛网
“不许一切法有自相,乃至名言中亦不许有自相、有自性等”,但许安立世俗法能生所生、能作所作等一切作用。这是极为深细的问题。这不仅和唯识师等的主张不同,就是在中观宗的内部、和清辨论师等也是极其不一致的。这里也要涉及如何“安立二谛”的问题。
总的说来,凡许诸法自相为胜义有的,被称为“实事师”。婆沙师、经部师、唯识师皆属此摄。不许诸法自相胜义有而许为名言中有的,则为中观宗的“自续派”,如清辨、静命、莲花戒论师等。其于名言中也不许诸法有自相的,则唯有佛护和月称二师,又名为中观宗“应成派”。
此中实事师与中观宗的区别界限,是在于许或不许诸法自相为胜义有;中观宗自续派与应成派的区别界限,则在于名言中许或不许诸法有自相了。
月称论师认为,若仅破诸法自相为胜义有,而许名言中有自相者,则圣人的根本智应当成为破坏“有事”的主因;又应说诸法是由成就其他空性故为空,非是诸法自空(因计诸法本有自性、自相,其自体不空。但圣根本智却见为空,故圣智成了破法之因。又既自体不空,但经说诸法空时,只能约离执而说空,如唯识宗的依他起性,由离遍计执性故名空)。若计诸法有自相者,其自相应是本来成就的,应是实有的,这种实有的自相,在圣人的根本无分别智中理应看得比较凡夫更为透彻明白;但是圣根本智亲证诸法真理时,只见“空无自性”,不见它“实有自相”。照计诸法有自相者看来,这就等于说:诸法原本是实有自相的,却被圣智观之使它成空了;譬如原本有瓶子,被铁锤给凿破了。也就是说,圣人的无漏根本智,反而成为破坏诸法自相的主因。这是很不合理的事,就连清辨论师等也没法允许。故成为计有自相者的过失。
又如唯识师许内识为实有,由破外境故说内识为空,并不许内识内无自相故名空。他们说,“依他起性诸法皆实有自相”。有时说依他起性是空,也只能说是由离遍计执性故空,而不是说“依他起诸法由无自相故空”。这种空理,名为“他空”而非是“自空”。自续派虽破诸法自相为胜义有,然于名言中犹计有自相。如是,则在名言中只能说诸法是他空而非是自空了。但经中说:“非由空性故使诸法空,只诸法自空。”故计他空不顺经义。
以是若许缘起诸法但由假名加到安立作用者,则必须先破除自相,首要通达诸法都无自相,然后方能但由假名而安立作用故。因此任举何理(不论胜义或世俗)许有作用的,即须先于彼理破除自相。中观宗既许诸法于名言中有能生所生等作用,故于名言中亦必须破除自相。这就是佛护和月称二师,于名言中也不许诸法有自相的基本道理。
若说缘起诸法都无自相,但由假名而安立一切作用者,则世俗谛法,都无正倒之差别了。月称论师说:衡量世俗谛法的正倒差别,须要看是以什么为标准。有人说,“如所见相而有作用者为正世俗,如所见相无作用者为倒世俗”;月称论师说,我宗不许这种差别的说法。因为凡是世间识所见的境界,皆如所见不成实故,皆不能如所见相而有作用故。也就是说:世间有漏识都是被无明妄执所迷惑了,任它见到什么境相,都已给加了一层“实有”的色彩,都已失去了诸法的本来面目了。象它所见的那种实有情形,纯属乱相,根本不存在。哪里还谈得到有没有作用呢?
月称论师这番批判,是针对清辨论师等于名言中有自相而发的。他们说:见色声等法有自相的世间名言识,对于诸法自相没有迷误,指这种境相名“正世俗”。其余错乱识所见的境相,如阳陷、水月等,如所见相无彼作用,名“倒世俗”。至于能见的内心,不论迷乱,都有它本身的作用(如能取境的作用,或给自证分作所缘的作用等),故说皆是“正世俗”。从这里看出清辨论师等分世俗谛的正倒,只是就境上来分,并不就心上来分;他们说心皆是正世俗谛故。
月称论师则不如是。他说,世间有漏识,对于自相无有不是迷乱的;故世间有漏识所见的境相,也没有不是颠倒的。但若不就有无自相方面说,只就世俗谛法本身来说,即专就名言识迷乱的不同程度上说,也可以分出正世俗和倒世俗之不同。例如青色,是正世俗;这种世俗谛法在未通达诸法真理时,不能了知其如所见相不成实故。例如影像是倒世俗:这种世俗谛法不须通达真实义,亦能了知其如所见相不成实故。这是就能缘心之不同来分所缘境的正倒;如是,也可以就所缘境之不同来分能缘心的正倒。故在月称论师看来,要世俗谛分正分倒,心和境俱须分出有正有倒,不只是境有正倒而心无正倒。这与清辨等有极大的差别。其根本分歧点,还是在名言中许不许有自相等。
问:若于名言中诸法亦皆无自性者,则应无世俗谛,亦应不能安立二谛,岂不和一切经论说安立二谛相违吗?月称论师答复这个问题是:首先应该把世俗谛的意思弄清楚。什么叫“世俗谛”?世俗谛的“谛”字又是什么意义?都须先弄清楚,方能知道怎样建立二谛。月称论师说:“世俗谛”的“谛”字,并不是实有自性的意思,是指由世俗心,也就是指由俱生无明之力而妄觉为谛实,故名世俗谛(《入中论》中广阐此义,现不多述)。
这里须略谈一下月称派关于如何安立二谛的理论。《入中论》说:“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这是就内外一切诸法来说:有是凡夫所能了知的,也就是世间名言识所获得的,这是世俗谛法;有是修习圣道所求通达的,也就是由观察真理的智慧所获得的,这是胜义谛法。前者如青色等诸缘起法,后者即青色等法的无自性真理。青色等诸法,由世间凡夫的俱生无明之力,总计如谛实,故名“世俗谛”;青色等法的无自性真理,对于能见它的圣慧,都不现欺诳相(即本身无自性上不妄现为有自性),故名胜义谛(“胜”指能见的圣慧,“义”是指境,即慧之境义;“谛”是不欺诳义;故名“胜义谛”。或“义”是指所求通达的真理,此理最“胜”,故名“胜义”。谛义同前)。这胜义谛即是世俗谛法的真理,并非离开青色等世俗法外另有一种实法为胜义谛。
换句话说,这二谛就是缘起诸法的两方面,因缘所生有能作所作等作用的一面,是世俗谛;无实自性的一面,就是胜义谛。极概括而极全面地说,即“缘起性空”是。缘起性空,是一法上的两种性质,并非对立的两个东西。又世俗谛法,虽是因凡夫妄见为谛故而安立为世俗谛,但世俗谛的义理却不是凡夫所能了知的,因为世俗谛的含义即是虚妄不实的意思。如果能了知诸世俗法是虚妄不实的,必须先已破除实执;因为要在破了实执之后,方能了知:因缘所生的世俗法,是虚妄不实如幻如化的道理。
或问:诸法的无自性,纯属遮遣。遮遣不是观察智所能亲缘到的东西。那么这种无自性的深义,是怎样通达的呢?
中观宗说通达无自性,是在所依法上观察有无所妄计的实性,由这种观慧之力,若于所依法上遍求彼性都不可得时,即能断除妄计实有自性之增益执,即是通达了无自性义。这也就是理智力直接见的是缘起法,在缘起法上遮去其妄计,即以彼势而兼达无自性义,非能亲见无自性理。但由这种理智之力,是能肯定诸法无自性的,故名通达胜义谛。
至于世俗谛相,说是由迷乱的名言识所获得的。但若成立青色等诸法为迷乱名言识所获得的时候,必须先成立能缘青色等法的量是迷乱识。若欲成立此名言识为迷乱识,则又必须先用理智了达如彼识所见的自相不成实的道理。故了解世俗谛相,要依赖两种智的力量,一种是观察真理的理智,一种是现见缘起诸法的名言识。由名言识现见其为青色等法,由理智力了达其自相不成实。要具足这两重意义,方是世俗谛的义理。这比胜义谛的道理更为难懂。故说若未了知胜义谛义,必不能了知世俗谛义。也就是说:在没有了达“诸法无自性”的道理之前,是不会真正了解“诸法缘生”的道理的。如唯识颂说,“非不见此彼”,也就是这个道理。所谓“不见”,也就是不能了知的意思。
中观宗说:“世俗谛法,在已断尽烦恼障的圣人心前,唯是世俗。”有人误解的:“青等诸法,在凡夫心前,为世俗谛;在已断尽烦恼的圣人心前,唯是世俗,非世俗谛。”这是对于中观宗所说的“世俗谛法”和“世俗谛之谛义”没有分辨清楚而引生的误解。首先应当知道“世俗谛法”,不论对什么人都是存在的。而世俗谛的“谛”字义,则是由无明力而安立的,故在已断尽烦恼障的圣人的后得智前,则只现为缘起的世俗法,不复现为有实自相了。故中观宗说“唯是世俗”者,是说断尽无明实执的二乘阿罗汉和大乘八地以上的菩萨,他们用后得智见诸法时,仅见为缘起世俗法,不见为谛实。故在他们的心前,唯是世俗而非谛实。但并非说在他们的后得智前,连色声等世俗谛法都没有了。倘若已断尽烦恼的圣人心前便没有世俗谛了,则应圣人不能安立二谛差别,不能宣说二谛差别。这岂不是笑话。
以此应知,二乘有学圣人和七地以下圣位菩萨,犹未断尽无明实执,故他们在后得位中见色闻声的时候,仍见为实有自相。因之,缘起诸法在他们的后得智前,不说名“唯是世俗”,而仍为安立为世俗谛之谛义。
又经中说:“都无所见,是最胜见。”这也不是说什么也见不到的叫胜见。这是说:要用智慧观察无始以来所妄计的自相,究竟是不是实有。若时见到都无这种自性,那时这种能观察的智慧就是最特胜的知见了。这如一般人说:我看见空了。若问是怎么看见虚空呢?便可这样回答:应知若有质碍的色法本可看见,今看不见有质碍的色法,就叫作看见了虚空。也就是说:圣人的根本智亲证无实体时——也就是说,若真有实法,圣智本应观见,今无可见故,即名见到无实。又在圣根本智前,一切世俗境相戏论,亦必完全息灭不现。因为在未断尽烦恼障的圣人心前,若现世俗相,则必现为实有。若见诸法实有者,则彼智应成为有迷乱的名言识,已不成其为圣根本智了。
依据上来所说的道理,故知乃至于名言中也不许诸法有自相,实是龙树菩萨的根本意识。但除佛护、月称二师之外,其他诸大中观师,似都未彻底了达到此意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