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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取继母女儿未遂,遭受天谴而断送前程

发布时间:2024-09-29 08:58:27作者:念佛网
强取继母女儿未遂,遭受天谴而断送前程

清朝康熙八年(西元1669年),安徽省宿松县县令朱维高参与分阅江南考场部份试卷的工作。他看到一篇试卷写的非常不错,便打算推荐上去。


当天晚上,他梦见一个金甲神人告诉他:这个书生犯有他人所不知的罪恶,因此不能入选。同时神人还用手写了一个“淫”字给朱维高看。朱维高向神人询问其犯罪的详情,神人回答道:他的继母有一个女儿,他想强迫这个女儿给他作妾,虽然没有成功。但他家堂中的灶神已经把此事报告给了天帝,他即将受到上天之重谴,怎么还能让他考中功名呢?

第二天,朱维高没有留意这个梦,依然把这张试卷推荐给了主考官。由于卷中有“险阻”二字,因而没有被录取上。朱维高争辩说:入选的试卷中,用“险阻”二字的很多,为什么独独把这篇试卷拿了下来呢?主考官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时就是把这篇试卷筛选下去了,但现在想再从新录取已经来不及了。 朱维高这时才想起那天晚上作的梦,并说道:神人说的话真不错啊!

故事中的这个书生居然色迷心窍,要强娶继母的女儿,虽然没有成功但已经是在犯乱伦的罪行了。他与继母的女儿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继母之女从人伦的角度上说,也就是他的姐妹了。他要这样做虽然未遂,没有得逞,但也是有罪的。就是在人类的法律中,对于犯罪未遂也是要给予一定惩戒的。 看来乱性、乱伦真的是很大的犯罪呀!故事中的书生虽然欲乱伦未遂,但也要削尽功名并遭到上天的严惩。

世人千万不可重蹈历史上的覆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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