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龙树中论的复古精神及中观思想在现代生活的省思
发布时间:2020-04-22 10:07:31作者:念佛网龙树菩萨在印度、中国及西藏佛教史上有不朽的地位,其深邃的智慧及热烈的宗教生命,受到后人高度的赞扬,在过去的历史中,龙树的思想曾被热烈的讨论并遵循着。如今的学佛者似乎已渐不与闻其宗风,尤其是其划时代的伟大着作--“中论”,一般人对之,颇有误阂之感。古代的思想对于今人,在理解上或有时空的隔碍,不过“中论”对于国人,几乎已被定型为“艰涩难解”,这是非常可惜的。尤其,近代西方学者以逻辑或哲学之纯学术立场来研究“中论”,似乎透露出“不透过‘中论’梵文原典的研究,不足以探究其真义”之异样音声,于是“中论”被禁制在学术界的象牙塔中(笔者意指缺乏宗教之实践性,并非贬斥学术),一般佛教徒似乎也仅能远眺“龙树之门墙,不得其门而入”。笔者愿意从宗教的立场,在尊重学术的前提下,略为条述“中论”与阿含在思想上的关涉,并提供中观思想在现代生活中所扮演的心灵救济之道。
一、“中论”的复古精神(与阿含之关涉)--以离邪见为主
我们这个“无明隐覆”的世间,一切不和谐安乐及焦恼不安的根源,“杂阿含”五四六经及“中阿含”“苦阴经”告诉我们,乃是“见诤”与“欲诤”。前者是见解、观念及思惟方法上错谬的“执见”,而后者为情感上贪爱的烦恼在作祟。因此有人说,一部世界文明史即是人类贪、嗔、痴的最佳写照;经上也说生死烦恼的根本就是“无明所覆”(邪见)及“爱结所系”(欲爱)。基本上,我们认为以“杂阿含经”为主的阿含圣典,较呵斥欲贪,其教化重在“离欲爱”(经文中处处可见,不另举证);而“中论”所谓的“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则是重于“离邪见”,“中论”第廿七品(最后一品)就是以“观邪见品”做总结的。列举以上经论的目的,旨在说明以离见为主的“中论”思想,乃是承绪于阿含之两大教化,而为时代对治之适应。(龙树当时之宗教哲学界,在思想上有很大的诤论,因此见诤之化解,确为时代之需要)。
二、“中论”不离“观因缘”的立场
“杂阿含经”相当重视如实(正)观,尤其在“五阴诵”最初各经中处处可见。佛法的修行,要离苦得乐,是不能不知其所以然而盲目修学的,如实知“味、患、离”,首先也是要观察(因缘生喜乐之)味着因缘。“中论”廿七品中每一品均冠以“观”(观察抉择、思惟作意),“中论”从未忘失阿含真实正观的立场。佛法中的观,是不容许仅仅是知解概念而已,而是生活中的在在处处,当然所观所缘的对象,也必须是“法念处”的内容。“中论”在“赞佛颂”中即开宗明义指出“八不缘起”乃是佛陀的“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而第一品则以“观因缘品”立大义。回顾“杂阿含”五十三经,佛陀对于外教婆罗门质问佛法“所论所说”,其回答为“我说因论因”,“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标举出“因缘”为佛法不共世间宗教哲学的标竿。“中论”也以“观十二因缘”(第廿六品)做为是否离邪见之检验标准,而“观四谛品”之“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更明白肯定“有因有缘世间集”的立场。
其实从“中论”全论中所观及所讨论的内容上,找不到大乘佛法的术语,有的几乎是阿含经中“修多罗部类”的内容--如蕴、处、界、业、作者、受者、法、四谛、十二因缘等,即使它所要成立的无非是三宝、四圣谛、四果及八圣而已(如“观四谛品”所说)。因此印顺法师以四谛来科判“中论”,个人是随顺其说的。从以上所举“中论”“初、中、后”之颂文,当可肯认其确是以因缘论为心髓,并且是根源于阿含圣教的。
三、法空与阿含:法空之非人格化素养
“杂阿含”八十经是以“心乐清净解脱”来解说“空”,而修行者选择阿兰若(无愦闹之处)之空宅(空舍)做为修行处所,这是引导禅心空寂的增上因缘,其目的在空诸欲--空于“贪、嗔、痴”,所以原始阿含的空是表示“离爱染而清净的境地”。然而“杂阿含”二三二经的“眼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原义是指面对六根触对的世间无有染着的“世间空”及“我我所空”),却给予后来大乘“法空”及“本性空”有力的经证启发。从另一个方向来观察,“杂阿含”二六二经中描述圣者的心声为“不复见我,唯见正法”(后来被部派佛教引为“我空法有”之经证),而“中阿含”“象迹喻经”则表达了“见缘起即见法”。本来,于世间无所取着的圣者是没有一法可取可执,何会有“法执”、“法有”的执见,但由于“唯见正法”之暗示,在法义的发展中,部派佛教中有三世有的主张(其与“杂阿含”五五经对三世色之诠释有关。其实中间含有对烦恼之已断、今断、当断三世绵密不断之实践意义),终于产生“自性有”及“自相有”等法有思想。龙树继承了中本般若“无自性空”、“一切法空”思想而以“缘起无自性空”之立场出现,是有其抉择阿含及批判部派佛教(法有)的意义。
法空的观念,让人觉得观察的对象是漫无边际,因此有人批评其违失了佛陀对于“世间”的规范。其实“意根”所面对的即是法,而五根触对五境时引发之五识又为“意根”所摄,那么“法空”也只不过是“六根”所缘的“世间空”(即我所空)而已。其间笔者认为法空的把握应可注意于因缘法的无可控制性及非人格性,因缘法空之观察较不会暗示出一个人格性“我”的情见存在,而直接面对一一生起的六根因缘法,这或许可供修行上的参考。
四、“中论”之修道方法及其把握的凡圣关卡
有谓“八正道,正见为首”,正见有照亮前路的功能;“杂阿含”六五四经也指出“五根一切为慧根所摄”,如同房屋之栋梁一样。圣典上以断三结为得初果入圣流之先决条件,三结指“我见、疑、戒禁取见”,这都属于(执)“见”的烦恼(并不意味初果圣者见清净,而却有甚多爱欲扰动不已。见与欲关系容后节详述)。前面我们已叙述中观以离见为主,因此中观
论的观因缘离邪见及破自性见,可说是四念处中法念处的强调及特别发挥,然而却把握开启凡圣之门的钥匙。而“中论”“观法品”中特别指出“若无有我我所见,则为正观得无我智、灭烦恼”,此修道方法与“杂阿含”第九经(真实正观)及二七○经(无常想→无我想→涅槃)等经是一致的。(根据月称论师之译本,“观法品”其称之为“观我品”,则更突显本品破我见入圣流之论意。)
五、“中论”并非无分别的生死即涅槃论
前面已列举了“中论”与阿含思想之相通处,惟其论意中却也充分反应了以般若经为主的初期大乘思想--所谓“高原陆地不生莲华”而必须“不离生死而别有涅槃”的入世及宗教精神。不过我们在销解以下颂文时是必须注意的,如廿五品十九颂“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第二十颂特别指出“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是二际者,无毫厘差别”。第二十颂中之“际”字,其梵语乃为“边际”、“限制”、“领域”之意,这在逻辑之语意上是指“外延性”而言,也就是说涅槃与世间都含涉着同一个范畴,因此龙树仅就外延范畴把生死与涅槃等同,并未直接认为“生死即涅槃”。又在“观法品”中,龙树也说“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必须先灭烦恼,才能解脱,并未直接说业烦恼就是解脱了。
另外一有力的证据为“观四谛品”:“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清楚地看出“二谛”是要先加以如实了了分别的,所以龙树才在“大智论”上说要“先分别说(诸法)有,后说毕竟空”,其立场并不是一切无分别的混同,而是“信戒无基,忆想取一空,是为邪空”的。二谛有所分别后,论主才说:“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从俗谛得涅槃的修道次第,原也是阿含“先知法住,后知涅槃”的古训,其中俗谛与法住智所指的均为十二因缘之缘起世间的分别观察智,因此“中论”并非毫无分别的生死即涅槃论。
六、中观见在现代生活的救济功能
李远哲博士曾谈到目前人类面临的三大严重问题为:“环境与生态的破坏”、“资源的枯竭”、“人口成长爆炸”。对此令人引发之省思为人类为了生存,彼此之间竞争冲突将更激烈,自我保护之心结将更坚固,而人心严重的焦虑不安也愈激荡。焦虑烦恼不安可以说是物质科学文明偏颇发展下之产物,根据西方社会的经验,一些实践敏感降低法及行为预习法等心理治疗已无法根本解决心理的疾病,透过现代咨商与心理之研究,发现了“正确的思考”可以提供有力的线索。我们认为透析人性的中观思想应可提供以下几点智慧思考的心理资粮:
(一)透过因缘的分析,我们将别无选择的面对现实,由于事情的发生,决定于不可控制因缘,难以预期,因此苦乐顺逆情况都可能出现,不过苦逆状况是可以分析原因加以改善,不以此生逆苦,顺乐情况亦终不可常存,不能执而不放,如此可培养坚强的逆苦困境抗体及顺乐境界之警觉。
(二)体察任一人、事、物均有其各自之制约因缘,不但不再以己意强加于人,而有淳恳的“以己度他情”的包容与体谅,也因此有关怀社会、尊重生命及爱护环境的同情心。
(三)观察个己之能力非常有限,盲点甚多,自我为中心之意识型态渐能淡化,自以为是之执见可渐为销融。
(四)一分一秒都活在因缘法中,赞叹因缘法,珍惜因缘法,积极进取的把握因缘,尽其在我,成败得失则随顺因缘。
七、中观见与欲贪
在前面的文字中已述及佛陀当时曾指出见诤与欲诤为人类所必须面对的两大问题。为什么笔者特别以“中观见”列为时代之对治性之优先考虑?其中之观察乃因目前的社会价值取向及媒体催化作用中,吾人六根所面对的五欲境界之熏习相当严重,使得长久处于欲境惯习之人心一下子无法安歇下来,这如同在百米赛跑终点阻止一个冲刺者停顿下来之困难。如此并不意味着吾人宽容情欲或允许其与解脱道妥协,试举阿含经为例稍加解析:
“杂阿含”二二一经中,佛陀曾自述其未成正觉时,自心多追逐五欲,当时即利用种种方法精勤自护,不任其心随顺五欲境界,“欲爱之为何物”,由佛陀道出,是相当值得吾人警惕的。“杂阿含”一八七经也说:“若有一法成就,则再也不能继续观察色受想行识是无常”,此“一法”即指欲贪,一个熟悉于中观见之行者是不会忘失无常、苦、无我等的正见正念的,因此也会时时处处专注警觉贪爱情欲的生起。引据以上经文的目的是强调“见”与“欲”之间是无法分开处理,两者是相依相存互为因果的。(阿含与“中论”的重于离欲或离见也不过是教化立场之偏重而已)
另外,在“杂阿含”三十七经更透露了重要的讯息。佛陀说:“我不与世间诤,世间与我诤……若如法语者,不与世间诤。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佛法在世间,离不开世谛流布的教化,但是佛法对于世间智者的意见或世间的道德规范之取舍,必须在“如法语”的前提下做抉择,比较前所引一八七经及本经经文,很明显地所谓的“如法语”应指“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之远离欲贪而言,所以,欲贪之处理终不能离中观见(三法印→实相印)。